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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钓意外身亡,一众钓友反被告上法庭!

钓鱼知识佚名2023-09-10

这些热爱海钓的人,有一些喜欢坐船出游,有一些则更喜爱坐在海岸上临海垂钓。钓友李某根就是后者。生活在浙江宁波的李某根,是个资深的海钓热爱者。这些年的时间里,他常常会和好友结伴同行,一起找个合适的海岸钓鱼。

在2020年末的某一天,章某某聚集了六个钓友,和船东潘某某一起出海了。而李某跟也在这一行人当中。他们的目的地,是渔山岛。具体的行程安排是这样的,潘某某架船将六个钓友送到渔山岛的各个钓位,返程的时候再依次接回,人齐之后各回各家。

事情发生之后,李某根的家人万分悲痛,将同行的这一众人送上了法庭,并提出要求判处对方赔偿179万元的巨款。但李某根的死亡,真的与这些人有关系吗,这些人真的需要负责吗?

首先,船东潘某某与其归属的海钓公司,是不需要负全责的。在这些因钓鱼所引发的事故中,经营者与地方管理者的责任往往是不可推脱的。因为在经营法案中,这些人需要对消费者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安全保障。

因此,在经营这种生意的时候,经营方应及时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,并事先进行安全警示。这些事情,潘某某方都无力证明。故此,在这一点上,他们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。

这一行程,虽然是由章某某发起的,但他并不是真正的领导者。他们的活动,说到底属于自发自愿的行为。何况,钓位的安排也是由自己选择的,并不是其他人安排的。这些人,自然是没有责任的。

作为成年人,且是一个海钓经验丰富的成年人,李某根本身对于危险的预警应该是有经验的。他出现这起意外,与自己的关系是最大的。因此法院最后判决,李某根自己对此案承担主要责任。

在此,小编提醒大家,钓鱼千千万,安全要先行。大家觉得呢?
(www.De62.co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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