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渔期临近,增列四种非法渔具,切勿“踩雷”
新春伊始,3月1日一到,渔业界便步入一轮新的重大时刻,迎来了禁渔期的再次起航。为了渔业资源的合理保护,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,已被渔政机构设定为禁捕季。 在这段时间内,所有禁捕区域均将暂停任何捕捞活动,包括电捕、拖网、网具、迷魂阵、地笼、绝户网等。一旦在禁捕期内发现有关捕捞行为,不仅需承担经济罚款,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刑事责任。 在禁捕期间,钓鱼爱好者最关注的问题无疑是垂钓限制。禁捕期内各个禁捕区域的垂钓是否就安全了呢? 答案是肯定有限制的。在禁捕期内,渔政部门强调,合法的垂钓是允许的,而某些类似猎捕的垂钓方式仍然禁止,一旦被查获,同样将受到处罚,处罚的力度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。 那么,在新一轮禁捕规定下,哪些垂钓行为被明确禁止了呢? 早在2021年12月1日,农业部就发布了《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》的新公告。公告明确增加了4项禁止使用的渔具,此公告的详细内容比以往更具体,针对性更强。 1.固定式延绳真饵单钩钓具。 主要针对垂钓的渔具包括排钩。在垂钓工具中,排钩钓法已被确定为涉猎型捕捞行为。其利用单钩浮球,仿造丝网原理,将其串联,并挂上蚯蚓、小虾、小鱼等饵料。这种垂钓方式的针对性比普通丝网捕捞更强。 2.漂流式延绳真饵单钩钓具。 漂流延绳钓法与排钩钓法相似,但区别在于,一种是用钓饵诱钓,另一种则是利用自然水流带动钩子诱捕攻击性鱼类。其原理是,钓具的主线两端不固定在岸边或其他物体上,而是随水漂流,通过水流动力吸引鱼类捕食。 3.仿饵复钩钓具。 仿饵复钩,即我们常说的假饵,其主要原理是通过高仿真的钓饵设计吸引鱼类。代表性的垂钓方式为路亚,路亚钓法在渔具中也深受钓友喜爱。通过频繁抛投,逼真的假饵在水下仿真游动,刺激鱼儿攻击摄食。 4.真饵复钩钓具 所谓真饵复钩,即每个钓钩上均装有饵料,主要是指爆炸钩、串钩等(一线之上不少于7枚鱼钩的钓具)。最具代表性的垂钓方式为海杆阵,钓具数量从几根到几十根不等,以数量优势捕鱼。 以上四种与垂钓相关的钓具一经发现,不仅会没收渔具和鱼获,还会受到罚款、拘留等处罚,情节恶劣的还将面临刑事责任。因此,在禁捕期间,钓鱼人需谨记不可为了鱼获而冒险。 除了上述四种明确的恶劣垂钓行为外,以下几种行为也应避免涉及。 最初的禁捕通告已明确指出,垂钓是一种休闲娱乐活动,农业部亦为钓鱼人留有余地。即使在某些禁捕水域,单杆单线单钩的休闲垂钓仍可进行。 而除上述四种恶劣捕捞行为外,以下垂钓行为也应坚决禁止: 1.锚鱼行为。 锚鱼行为的恶劣程度不亚于捕捞作业,带来的危害性不仅对人,对鱼同样巨大。某些所谓的垂钓爱好者利用超大号的三角锚鱼钩,进行高频率抛投和强力抽杆,从而依靠锚鱼钩的几率性刺鱼进行捕捞。 为何锚鱼行为对人和鱼都具伤害性?主要表现在使用大钩大力过程中,若操作不当,鱼钩出水飞到岸边,一旦钩中行人或当事人,轻则受伤,重则需就医。而锚钩若在水中未能完全锚住鱼儿,大钩容易挂伤鱼儿,可能导致其受伤、残疾或死亡。 2.可视锚鱼! 相较于普通的锚鱼,可视锚鱼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方式,充分利用了现代科技。利用摄像头观察水下鱼儿动向,摄像头前端的锚鱼钩可在适时成为捕鱼的最佳武器,该行为同样被钓鱼人所不齿,而从事此类钓法的人还沾沾自喜,以为自己的钓法先进,不知其实已经触犯了垂钓规规定! 最后的忠告!垂钓本是一种休闲娱乐活动,在当前规范性垂钓规则下,我们应当保持清白,切勿忘记垂钓的初衷。毕竟,一旦因为过度频繁的违规行为导致相关部门加强规定,进而进一步缩小垂钓范围,到那时钓鱼可能会走向绝路,甚至变成一项奢侈的休闲活动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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